拍卖业是融合评估、招商、会展、咨询服务、交易、数据信息等产业的现代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新兴的社会服务功能性产业。标准化是保障拍卖运作规范、安全、便利、高效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拍卖服务水平,降低经营成本,促进我国拍卖业健康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完善拍卖服务体系、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和服务升级等方面的中心作用,更好地为拍卖业发展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特编制此规划。
一、拍卖标准化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拍卖标准化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在第二届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带领下,拍卖行业持续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拍卖标准制修订顺利推进,拍卖标准实施成效显著,标准化机制不断健全,为拍卖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拍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拍卖标准化 2015-2020 发展规划》基础上,经逐年完善,拍卖行业现已确立以“拍卖基础标准、拍卖技术标准、拍卖管理标准、拍卖服务标准”和“公共类拍卖标准、专业类拍卖标准”为主体结构的拍卖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2、拍卖标准制修订工作扎实推进。拍卖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自22003 年起步,至今已发布实施国家标准 3 项、行业标准 9 项、团体标准 2 项。标准涉及文物艺术品拍卖、不动产拍卖、机动车拍卖、公共资源拍卖、鲜切花等农副产品拍卖、知识产权拍卖等专业领域,以及拍卖术语、拍卖师操作规范、公益慈善拍卖、网络拍卖等一批重要的通用基础标准。随着传统拍卖领域专业化程度的提升和拍卖新领域拓展、新技术方式推广应用等,拍卖标准制修订工作扎实推进,标准化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拍卖服务效率和质量大幅提升。
3、标准化实施取得成效。近年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广大拍卖企业积极参与拍卖标准的贯彻实施。标准宣贯会、研讨会、表彰会等多种形式的标准实施推进工作效果显著,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拍卖服务的协同性逐步提高。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文物艺术品拍卖和机动车拍卖的企业标准化达标等标准实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强拍卖企业规范自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及优质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政府、市场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4、标准化工作机制运行良好。拍卖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标准制修订的前期研究工作逐步夯实,拍卖标准实施和自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显著增强,拍卖标准的实施应用效果得以显现。全国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标准培训,参与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形成了国家、地方、企业协同推进与落实拍卖标准化工作的良好局面。
5、存在的问题。总体上看,我国拍卖标准化工作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起步较晚,尚存在一些与拍卖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拍卖标准化尚不能满足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迫切需求;二是,标准化工作保障措施与行业发展不适应;三是,标准实施缺乏信息反馈机制和有效的推动措施,开展标准化科研的能力严重不足;四是,国际标准化活动仍处于空白,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面临的形势
我国拍卖业具有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趋势总体向好。随着改革全面深化、经济转型持续升级、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拍卖市场快速扩大,拍卖业面临着资源竞争加剧,产业融合加快等新的挑战,迫切需要在业务模式创新、人才培养、网络技术开发等方面抓住发展机遇,这些都将对拍卖标准化提出更多新的需求,拍卖标准化工作也将面临更多新的课题、新的形势。
1、全面深化改革成为拍卖标准化新动力。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指出“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仍然很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刚刚起步,即使在标准相对完备的工业领域,标准缺失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我国拍卖标准化工作起步晚,各项基础环节薄弱,各方面投入严重不足,要落实执行改革方案,就要大力推动拍卖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协调配套发展,加大基础研究力度,创新标准预研方法,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效率,激发企业主观能动性,编制行业亟需标准。
2、技术进步对拍卖标准化提出新要求。技术创新促使拍卖模式不断变革,催生了网络拍卖、同步拍卖、微信拍卖、直播拍卖等一系列新兴拍卖服务与运作模式,亟需制定一批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拍卖标准,增强标准技术含量,将网络建设作为拍卖行业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评估、定价、拍卖、结算、交割及金融、过户、物流等相关延伸服务环节的标准协调发展。
3、统一开放市场需要拍卖标准化提供新支撑。拍卖市场的统一开放、深入发展,要求打破地区间和行业间的行政许可、技术封锁和交流障碍,拍卖标准化应在规范市场秩序、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发挥作用,为拍卖市场平稳运行,提质增效提供规范化支撑。
4、团体标准化科学发展成为新课题。拍卖行业团体标准化工作起步发展以来,以制度建设、程序建设为基础,以科学严谨、务求实效为基本原则,从行业内部激发创新力,已发布实施的团体标准,对拍卖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发挥了积极的引导性作用。为使团体标准化工作有的放矢,需研究设计团体标准体系,做好项目规划、立项、审批,着力在拍卖新兴领域下工夫,研究编制科学、务实、适用的团体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现协调互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认真贯彻执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改革和创新拍卖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拍卖标准体系,加强重点标准研制,积极探索国际标准,强化标准推广与实施,提高评估与监督水平为工作目标,逐步提升拍卖标准化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优化供给质量,突出重点标准。根据目前及未来一个阶段拍卖市场的发展需求,着力推进拍卖市场化、专业化和拍卖新领域、新技术等关键标准的制修订,注重拍卖标准之间及与其他产业标准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增强拍卖相关标准的前瞻性研究,使拍卖标准体系成为拍卖服务体系构建的基础。
——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协同发展。创新全国拍卖标准化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在拍卖标准化工作中顶层规划、宏观指导和监督服务作用;强化行业组织在拍卖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行业组织在团体标准工作中的主导地位;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拍卖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主体作用。
——完善实施机制,增强实施效能。逐步完善拍卖标准体系,进一步分类细化管理,提升拍卖标准的适用性,强化普及应用并充分体现标准实施效能,加强标准实施的信息反馈、效果评价和监督,不断创新标准化达标的模式,以标准实施带动行业规范化水平逐步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我国拍卖行业的标准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6有效运行,标准制修订总体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实施效果进一步增强,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拍卖标准体系更加完善。
逐步建成适应拍卖业发展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重点突出、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管理标准与业务标准相互协调,科学研究与标准研制更加紧密的拍卖标准体系。拍卖服务、拍卖诚信、网络拍卖等关键方面的标准化实施有所突破,满足创新驱动下拍卖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研究编制具有竞争力的团体标准,以补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不足。
二是,拍卖标准化工作机制有效运行。
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高效运作的拍卖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拍卖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拍卖标准制修订、宣传、实施、评估监督等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对拍卖业科学、规范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是,拍卖标准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拍卖标准前期预研更加充分,标准科学性、适用性、有效性显著增强,注重科学研究与标准研制相结合,标准编制和推广应用水平继续提高,行业内外及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推动艺术品、机动车等领域标准转化并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积极参与国际交流。
四是,拍卖标准实施效果进一步增强。
拍卖标准化实施信息反馈机制逐步建立,在文物艺术品、机动车、农副产品、无形资产、专利拍卖等市场化业务领域,培育一批拍卖标准化特色企业,表彰一批拍卖标准化示范企业,使标准在拍卖服务效率提升、质量提升和功能提升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服务行业发展,完善标准体系。
第一,加强基础标准、专业标准编制的同时,重视公共服务标准的研究,提高基础类、专业类、公共服务类拍卖标准协调发展,促进拍卖标准与其他产业标准衔接,逐步完善拍卖标准体系;
第二,积极探索拍卖新兴领域的标准研制,研究支撑拍卖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标准,如针对各地民优特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的农副产品拍卖标准,如市场潜力巨大的不良资产拍卖和股权债权拍卖等标准,促进拍卖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针对新兴业务领域和市场需求空白,积极开展多领域团体标准预研工作,加强协会标准化工作团队建设,在成熟的专业领域组建团标体系覆盖下的标准技术工作组,开展相应标准研制工作;
第四,鼓励拍卖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拍卖标准化达标活动,争创拍卖标准化特色企业。
(二)建立准化工作机制,实现长效运行。
标准化工作机制应是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高效运作的工作管理机制,要充分调动和利用好行业内外智力资源,继续探索以前瞻性研究为先导、以市场化实践为核心的标准研制思路,以“业务专家+标准化专家”为主要模式开展标准编制工作。要建立健全标准制修订、推广实施、评价反馈、人才培养等一体化工作机制全,实现拍卖标准化工作长效运行。
(三)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标准制修订水平。
总结经验,加强借鉴,不断提高拍卖标准制修订水平。第一,制修订标准更加符合行业实际需要。鼓励重点企业、专业企业积极参与拍卖标准编制,使拍卖标准更好地反映行业和市场发展需求。推动拍卖行业先进经验转化为标准,以创新促进拍卖标准水平提升;第二,制修订标准依照科学方法进行。加强拍卖标准研制全过程管理,及时披露制修订过程信息,促进社会各方广泛参与,探索建立拍卖标准实施反馈机制,提高拍卖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
(四)加强标准宣贯,提高实施效能。
将标准贯彻实施的重点放在专项业务领域。第一,加大重点拍卖标准宣贯力度,组织培训、会议、研讨等解读、学习标准;第二,发挥企业标准化实施主体的作用,鼓励企业主动采用标准化的拍卖程序和技术方法,推广术语应用;第三,加大拍卖标准贯彻实施力度,建立推荐性标准评价与反馈机制,使标准实施效果充分体现,做到标准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五)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标准化人才建设。
从拍卖专业人才中选拔和培养标准化人才,做好拍卖标准化人才储备和标准化技术队伍梯度建设,培养一批掌握标准化基础理论、熟悉拍卖业务、擅长企业管理的标准化复合人才,带动拍卖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水平逐步提升。推进在职人员标准化培训,面向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探索产学研联合培养拍卖标准化人才的新途径。
(六)加强学习借鉴,推进国际化交流。
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拍卖技术标准,鼓励外资企业和会员单位翻译转化国际领先的拍卖技术标准,结合国情加以研究借鉴,推动优势标准引入国内,将先进技术和创新理论及时转化。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探讨拍卖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推动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走出国门,率先在艺术品拍卖、机动车拍卖、鲜切花拍卖等专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领域推广应用,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化并采用我国拍卖标准,扩大我国拍卖领域相关标准的国际影响力,为拍卖实现跨境、跨区域合作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对拍卖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作为拍卖标准化主管部门,监督本规划实施并给予指导,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协助本规划实施并给予总体协调,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本规划具体实施,组织各领域重点企业有序开展好拍卖标准制修订、实施应用、评价反馈等各项工作。
(二)突出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做好拍卖标准的行业需求分析,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培养和储备标准化人才,鼓励和表彰标准化特色企业建设等工作。积极开展团体标准项目研究工作,完善立项研究、计划下达和标准批复等工作流程,提高团体标准制修订组织与管理水平,支持并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稳步开展。
(三)强化人才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对各省(市、自治区)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各相关机构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开展标准化专业培训,录制标准宣贯视频课程,推动标准化知识得到普及。将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专家和标准化专业人才补充到委员队伍中,稳定和扩大拍卖标准化人才队伍。
(四)做好宣传推广。对拍卖标准化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对优秀成果予以推广,加大在官网、官微、杂志、平台等业内外媒体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认可度与业内外知名度。